少先队北京市通州区工作委员会
通少发(2006)4 号
关于2006年度通州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
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是少先队组织教育的基础,是少先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少先队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和正规化的重要保证。自2004年起,区少工委连续两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互查工作,少先队阵地建设、档案管理、特色活动等方面有了明显提高与改善。为了进一步夯实我区少先队基础建设,推动少先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进程,加大少先队工作品牌创新、理论创新、活动创新力度,区少工委决定在2006年继续开展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要求未参与评比的各小学(特别是农村完全小学)加大申报力度,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开展创建工作。
一、 自检完善阶段(2006年3月——10月)
1、各学校以少先大队为单位组织实施,从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化、队员管理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队务建设规范化、文化建设规范化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检查标准和要求参照《北京市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见》)。
2、以检查促建设,重点加强少先队阵地建设,对队室、红领巾广播、小家务建设、红领巾队报、实践基地等加强检查。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突出少先队文化特色,从校园环境、班级布置、队务公开、少先队员的管理、鼓号队建设等方面突出少先队特有的文化氛围。
3、勇于创新,突出特色。要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创新力度,因地制宜,用新的视角、新的眼光积极探索少先队组织建设中的新思路、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好具有学校特色的品牌工作。
4、各学校少先队大队对此项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汇报。在自查的基础上认为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的直属学校、基层完全小学少先大队可填写《通州区少先队规范化建设示范校申报表》,4月底之前报区少工委办公室。创建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少工委办公室反映,做到沟通及时、信息畅通。
二、 互检考评阶段(2006年11月——12月)
1、考核内容:依据《通州区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考核评分记录表》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组织机构建设、文化建设、队室建设和特色工作。
2、考核方式:区少工委将成立考评检查小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地检查评比,量化考核,综合打分,考核合格的学校予以通报表彰,授予“通州区少先队规范化建设示范校”奖牌。
附:通州区少先队规范化建设示范校申报表
通州区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考核评分记录表